答:危险房屋是指房屋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或围护结构出现严重损坏(开裂、变形、坍塌等)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,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,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。
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:1.房屋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、裂缝、变形、腐蚀等现象的;2.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;3.自然灾害以及爆炸、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;4.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、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
1、房屋会“衰老”吗? 答:会,房屋就像人的身体同样会有生老病死,风吹雨打中难免会患点小恙,平时需定期保健。房屋在使用过程中,由于材料的老化,构件强度的降低,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,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,由小损到大损,由大损到危险。 2、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衰老?  
一、民用建筑的分类(一) 按使用功能分1. 居住建筑-----(如:住宅,别墅等等)1. 公共建筑-----(如:商店,医院,写字楼,候车楼等等)(二) 按建筑层数分1. 低层建筑:1-3层2. 多层建筑:4-6层3. 中高层建筑:7-9层4.
(一)确保各类房屋的住用安全。房屋投入使用后,有形、无形的损伤无时不在发生,若维修不及时或维护不当,房屋的可靠性就会迅速降低,使用寿命大幅度缩短。在我国,多年来受”重建设,轻管理”思想的影响,对建成房屋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,也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,往往是房屋功能明显损耗或损坏严重时才进行
依据建设部关于修改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的决定第二章,第十二条相关规定: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,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;属于非危险房屋的,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,一般不超过一年。
1、建筑类型为: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商场、图书馆、公共娱乐场所、宾馆、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场所,建议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工作。2、一般居住型房屋,在使用年限满30年时,建议进行首次房屋安全鉴定,并每10年进行次房屋安全鉴定。3、当房屋达到设计的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,建议每2年进行
根据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》 第八条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: (一)受理申请; (二)初始调查,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; (三)现场查勘、测试、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; (四)检测验算,整理技术资料; (五)全面分析,论证定性,作出综合判断,提出处理建议; (六)签发鉴定文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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